文化創意產業核心價值就是<內容>,要拱起一個產業,除了人才以外;
還有的就是作品變成產品,可以穫得的商品,這必須有賴於仲介型人才。
台灣目前文化產業的劣勢,需要的市場太小、有缺乏外銷高附價值產品的經驗;
有文化創意品牌經營know-how的人才相當缺乏。
在台灣其實已經有很成熟的設計教育,藉著學校教育培育出很多的設計學生,
有的就是和業界實習可以成為不錯的設計師。這樣簡單來說好拉,設計師提出一個新的概念,
後面就是要有一批團隊,將這些觀念可以變成各式商品推出市場,並且根據每一個消費市場的需求,去做
一些調整,進一步讓這些商品可以有更大的附加價值。
所以文化創意產業不只要有設計師,更要有更多的品牌行銷人才。
這樣文化創意才有可能變成商品產業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